为了切实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于的教育发展与改革任务,高效履行教育指导与管理职能,经报请区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根据教育局机关缺编情况,采用公开选调的方法从基层单位补员5名。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港闸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教育操守,德才修养。
2.研训员为专业技术岗位。
3.身体健康,具备相关岗位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人员类别 | 岗位名称 | 选调人数 | 岗位条件 |
专业技术人员 | 学前管理员 | 1 | 大学本科学历,具有教育教学管理经历, 5年以上基层学校工作经历。 |
后勤管理员 | 1 | 大学本科学历,具有后勤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基层学校工作经历。 | |
音乐研训员、艺教委工作人员 | 1 | 大学音乐类本科学历,具有音乐教学指导工作经历,5年以上基层学校工作经历。 | |
电教研训员、电教管理员 | 1 | 大学本科学历,具有电教管理工作经历,5年以上基层学校工作经历。 | |
美术研训员 | 1 | 大学本科学历,5年以上基层学校美术教学工作经历,美术教育专业突出。 |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方式:可以个人报名或基层单位、局职能科室提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报名地点:港闸区教育局917办公室。
报名者须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表。选调领导小组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选调人员资格。
三、选调方式
依据公开择优,优化配置原则,选调工作采用个人报名或单位(科室)单位推荐、组织考核和任用公示的形式。组织考核主要采取:民主测评、适岗评价、综合考察等方法。
四、人员待遇
入选人员保留教师身份不变。人事关系安排在区教师发展中心。
港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港 闸 区 教 育 局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