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报考绵阳师范学院。
(二)报考专业属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
(三)初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要求,公共课成绩低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基本要求5分(含5分),专业科目成绩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二、申请破格复试程序
(一)申请破格复试的考生需填写《绵阳师范学院破格复试申请表》,并附本人科研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两位所报专业专家推荐信,于3月25日中午12点前向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破格复试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对提出申请考生进行审核,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对符合申请破格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专业评价。
(三)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申请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安排通过会议审定的考生参加复试。
凡复试合格者,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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