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1名英语翻译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
(三)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语言文学(A050201)、英语(B050201),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专业英语八级证书;第二外语为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或日语。需要讲流利粤语和普通话。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0年4月11日后出生);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2016年4月11日)。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从事区领导与外国友好人士沟通时翻译工作,或接待外国团组时的翻译工作;从事受理外国人来华邀请信确认函的申请审核、递交工作;从事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愿意履行政府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能够严守保密纪律。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
(注意: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需填写《禅城区招考政府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15日,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外事侨务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410室,电话:0757-83283122。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后,符合报考资格的参加面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公共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面试:
1.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者按1:3的比例进入笔试。
2.面试时间:2016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5月份(具体时间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hancheng.gov.cn“公众关注栏”和“人事信息栏”及禅城区委统战部网站公布sgb.chancheng.gov.cn)。
六、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面试、笔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照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原则上综合成绩低于总分60%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
七、雇用及有关待遇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雇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工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
政府雇用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