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试性质
本测试大纲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和《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制定,我校学前教育专业将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测试对象
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普高考生。
三、测试目标
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将来从事幼儿园教师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职业意愿、适应性和发展潜质,主要包括:
1.良好的职业认知和信念。
2.仪表仪态得体,有一定的表达、交流、沟通能力。
3.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的从教及发展潜质。
四、测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包括自我介绍、开放式主题阐述、教育模拟情境应对、特长展示等形式,满分100分,时间为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五、测试要求
(一)职业认知
1.爱幼儿,尊重幼儿。
2.对幼教工作有热情,从教意愿强烈。
(二)身心素质
1.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服饰得体,有礼貌。
2.乐观开朗、有自信心,具有一定的情绪调控能力。
3.能正确地理解问题,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
4.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口齿清楚,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宜,表达比较准确、简洁、流畅、有条理。
(三)职业潜质
1.对教育工作有初步的了解,对幼儿发展及保教工作有初步的认识。
2.有进一步学习的热情,学习品质良好,略微具备幼儿园从教的基本技能或特长。
六、测试时间
详见准考证。
七、测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八、评定标准
根据我校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学前教育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序号 | 测试项目 | 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职业认知 | 20 | 10 | 爱幼儿,尊重幼儿 |
10 | 有从教意愿 | |||
二 | 身心素质 | 40 | 5 | 言行举止得体 |
5 | 开朗、乐观、善良 | |||
15 | 能条理清晰地分析思考问题 | |||
15 | 有较好的言语表达能力 | |||
三 | 职业潜质 | 40 | 20 | 对幼儿教育工作有初步的了解 |
20 | 具备持续学习能力,略微具备幼儿园从教的基本技能或特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