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欢迎你参加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做好复试准备。
一、复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专 业 | 地 点 |
3月29日 8:30-12:00 14:00-17:00 | 报到、心理测试 | 所有专业 | 黄金校区西区第10教学楼(逸夫楼南)1楼10-125教室 |
3月29日 18:00-21:00 | 同等学力加试 | 相关专业 | 由教学学院安排,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
3月30日 6:30-7:10 | 空腹抽血 | 所有专业 | 黄金校区校医院 |
3月30日 8:20-12:00 | 体检 | 所有专业 | 黄金校区校医院 |
3月30日 14:00-18:30 | 英语能力测试 | 除英语语言文学外的其他所有专业(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外语能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 | 由教学学院实施,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
3月31日 8:30-10:30 | 专业笔试 | 所有专业 | 由教学学院安排,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
3月31日 14:00-18:30 | 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 | 所有专业 | 由教学学院安排,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
4月2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黄金校区西区11教1楼大厅宣传栏、研究生部网页 |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复试内容和要求见《赣南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已在研究生部网页公布)、《赣南师范大学2016年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英语综合技能复试方案》以及各专业《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方案》(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各专业笔试科目参见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请考生及时查阅。
三、复试应带证件及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交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往届毕业生,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须交一份复印件);
4.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应届毕业生证明样稿已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公布),须交一份学生证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政治审查材料(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鉴定材料一式两份,一份复试报到时交研究生部,一份在参加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时交相应教学学院,政治审查表样表见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7.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体检表及复试准考证用);
8.考生报名信息中学历(学籍)信息经教育部审核后存在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名前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复试。
9.考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可提供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证明、获得的重要荣誉证书以及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业绩材料在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时提交复试专家小组查阅。
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由研究生部负责。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
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上需由本人签名,并交相应部门存档。
四、复试报到流程
第一步:领取《考生须知》→签到(核对本人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领取心理素质测试试卷并在30分钟内完成,计算出各项得分并填写在答卷纸上。
第二步:交回《考生诚信承诺书》和《心理素质测试试卷》→交验证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政审表(需本人学习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盖章)、学生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须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往届毕业生: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政审表(需本人学习工作单位或居委会盖章)、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步:提交体检费汇款(或转帐)凭条(凭条背面务必写明考生姓名、复试专业)→领取《复试准考证》和《体检表》并将表中相关信息填好,贴好照片。
第四步:盖章(《复试准考证》和《体检表》)→领取《调档函》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复试准考证》和《体检表》加盖研究生部公章。考生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中考生本人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述栏填好,并在参加教学学院面试时连同一份《政审表》一起上交。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布后,被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及时将《调档函》寄送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并督促其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档案的考生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第五步:报到流程结束,以上四个步骤完成后方可体检;体检时务必携带体检表和身份证,先空腹抽血再检查其他项目。
五、复试费用
复试收取体检费7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考生在复试前将体检费转入我校校医院指定账号,户名:孙颖芳,账号:6228483476013305569,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分行金穗分理处。不收现金。考生将体检费转入校医院账号后,将转账凭条复试报到时交研究生部工作人员。不收复试费,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由考生自理。
六、注意事项
1、所有复试环节(含体检、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专业与综合素质测试)都必须查验考生的初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携带好相关证件,复试准考证在考生复试报到时由研究生部统一发放。
2、考生在所有考试(含英语能力测试、专业笔试、专业与综合能力测试)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如携带了手机,务必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装入信封袋并交监考人员保管,考试结束后将手机领回,否则一律视为舞弊,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3、考生复试报到时严格按复试报到流程进行,每个环节完成后由负责老师在报到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方能进入下一个报到环节。
4、心理测试请在30分钟完成,并请计算出各项得分并填写在答题纸上。
5、体检表、复试准考证及医院检验报告单等上的系别填您将参加复试的专业和所在的教学学院。
6、体检中抽血一项于3月30日早上6:30开始,7:10结束,请考生准时参加并在抽血前请保持空腹。其他体检项目从8:20开始。
7、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档案(委托培养考生的委托培养协议书)必须在4月22日之前寄到我校,我校收到后将会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收到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寄到我校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8、调剂考生务必在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的调剂服务系统点击接受,否则将不予录取。
9、交通及住宿说明
(1)考生从赣州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坐公交车到国光超市下车后,到马路对面转乘117路公交车到达我校黄金校区。或者从赣州火车站乘112路公交车直达我校黄金校区。
(2)我校内有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可提供住宿,订房电话0797-8397722,也可选择到学校附近旅店住宿。
七、其他
1、复试期间的安排请考生认真查阅《赣南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第一次复试日程安排表》。
2、有关考务信息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或到十一教(逸夫楼北)一楼大厅宣传栏查阅。
3、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797—8393666。联系人: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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