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救助管理站成立于1960年,是市民政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原名重庆市收容遣送站,2003年8月1日,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更名为重庆市救助管理站。2007年2月,经重庆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增挂“重庆市流浪儿童救助中心”牌子,单位的工作职责是: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管理服务。
本次招录人员5名,其中4名为救助管理岗位1,要求为社会工作专业或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本科学士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男性管理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1名为救助管理岗位2,要求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精神医学专业、精神病学与精神卫生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并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主要从事流浪乞讨人员医疗救治工作。上述职位均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并要求在招录单位最低服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