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情简介
梁平,史称梁山,古为巴国之地,始建于西魏元钦二年,已有1450多年历史。宋代在此设梁山军,元朝设梁山州。1949年12月解放。因与山东省梁山县同名,1952年经中央政务院批准,取“高梁山下一平坝”之意更名为梁平县。梁平自古人文荟萃,士笃儒风,有明代著名理学家来知德,著名书法家、佛学大师破山海明,画坛怪杰竹禅,近代精于竹帘绘画的民间艺术家方炳南,知名川剧作家冉樵子,川东文苑知名学者陈克农等。
梁平是重庆市主城区连接三峡库区的陆路要塞,东邻万州,南接忠县、垫江,西连四川大竹,北倚四川达州、开江。县城距市主城区180公里,距万州港67公里。达万铁路、渝宜高速公路、318国道、渝巫路纵横境内。全县辖2个街道、31个乡镇,305个行政村,36个社区居委会。幅员面积1890平方公里,总人口92.86万人。梁平地处高台,地貌以低山、丘陵和平坝为主,东西北三面皆山,6条主要河流迂回于平坝浅丘之间,呈现出“三山五岭,两槽一坝,丘陵起伏,六水外流”的自然景观。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物产丰富。
梁平资源丰饶,素有“粮仓”、“鸭乡”、“柚乡”之美誉,系“中国名柚之乡”、“中国名特优经果林之乡”。梁平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市级畜禽基地县和渝东北翼特色蔬菜基地县,盛产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和生姜、萝卜、榨菜等菜类产品,野生甜茶享誉国内外,梁平柚系全国三大名柚之一,竹林面积达30万亩。旅游资源丰富,有被尊为“西南禅宗祖庭”的全国佛教圣地双桂堂、东山国家森林公园、市级风景名胜区百里竹海、全国第二高石塔文峰塔、蟠龙古洞以及双桂湖旅游度假村等。梁山灯戏、梁平竹帘、梁平木版年画、梁平癞子锣鼓被誉为“梁平四绝”,与梁平抬儿调一同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人才向更高层次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效能充分发挥,打造一支引领梁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伍,我县制定了《梁平县高层次人才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标准为:
1.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和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除享受国家和重庆市政策奖励外,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荣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用人员,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4.经中组部、人社部单独或与中央其他部委联合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县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5.对下列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改善科研、生产生活条件补贴:
(1)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补贴1000元/月;
(2)荣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补贴1000元/月;
(3)荣获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补贴
800元/月。
6.同时符合上述几项的,只享受最高一项奖励补贴。
二、各招录单位、职位简介
(一) 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单位职能职责
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县发改委)为县政府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承担宏观经济的监测与引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重大项目管理,固定资产投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指导全县招投标,价格监管,价格认证,保持物价水平总体平衡等重要工作。
2.职位简介
“综合管理”职位: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县级重点项目的管理。
(二)梁平县司法局
1.单位职能职责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管理职能组成部门。负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全县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公证工作、司法鉴定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管理法律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的司法考试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管理;负责司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职位简介
“乡镇司法助理”职位: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的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三)梁平县社会保险局
1.单位职能职责
梁平县社会保险局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经办全县社会保险业务。
2.职位简介
“信息化管理”职位:做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管理,需夜间值班及深入基层信息、节点工作。
(四)梁平县环境监察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梁平县环境监察大队是梁平县环境保护局下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具体职责为: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所管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基本原则,对排污者征收排污费以治理环境污染;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会审工作;负责对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参与环境污染事件、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贯彻环境应急法律法规政策,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与预警,组织制定全县环境应急预案,督促重点企业、集中式饮用水源制定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及环境应急演练;负责环境应急设备、设施、物质的购置和管理以及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理;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职位简介
“环境应急”职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夜间巡查、危险废物管理、放辐射管理、矿山水源流域等生态环境现场监察;环保部门应急预案制定与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环境应急演练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
“环境监察”职位: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应急处置;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及行政处罚案件档案制作和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及组织听证等。
(五)梁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梁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梁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全县性的专项整治和重大行政执法行动,应对突发事件;拟定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阶段性安排,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和督查工作制度,严格遵守业务规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职位简介
“综合执法”职位:从事城市综合环境秩序管理基层一线执法工作,主要包括市容秩序管理、依照市政相关法规办理案件及其他相关工作。
(六)梁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梁平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是梁平县文化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市有6人,承担辖区内除应由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查处案件外的其他所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2.职位简介
“文化执法”职位:主要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日常巡查监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承办全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的取证、调查及案卷制作工作;协调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系列各专项整治行动;受理社会公众对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完成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梁平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1.职能职责
梁平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梁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执法监察,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检查执法;组织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接受上级安全生产检查机构的指导;承办同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2.职位简介
;“安监执法”职位:主要从事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监执法工作。
(八)梁平县社会经济调查队
1.职能职责
梁平县社会经济调查队为县统计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机构为副科等级。主要承担辖区内城镇住户调查、劳动工资调查工作,定期搜集、整理、编报工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组织实施国家、重庆市、梁平县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专项调查任务、其他国情国力普查及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2.职位简介
“统计核算”职位:负责本县规上服务业、信息化、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利用内资、商贸限下抽样、 “四上”企业申报、新型金融业、文化产业、等统计工作。
“统计分析”职位:负责全县GDP核算工作,搜集和整理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统计工作;负责对外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开展统计分析等。
(九)县公安局
1.单位职能职责
梁平县公安局系县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责为: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2.职位简介
“基层民警1”职位:主要从事公安一线执法执勤和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
“基层民警2”职位:主要从事公安一线执法执勤和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