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情简介
长寿地处重庆腹心,襟长江而临主城,居渝东而挟三峡,幅员面积1423.6平方公里,人口90万,辖12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长寿作为规划中的重庆一小时经济圈的大城市,距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仅40分钟车程,是重庆陆路的交通枢纽和长江上游的重要港口,是重庆特大城市经济社会资源向三峡库区辐射的重要中继站。渝长、长涪、长梁三条高速公路在长寿交汇,渝怀铁路在境内设有客、货运编组站,长江黄金水道绕城而过,万吨级船队常年可通江达海。近年来,长寿紧紧抓住新一轮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坚持打造“三地一中心”(重庆工业高地、现代农业基地、休闲旅游胜地和区域物流中心)战略发展目标,以建设国家级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街镇工业走廊和长寿湖、菩提山旅游综合开发等为重点,推动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随着长寿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众多国内外企业和客商纷纷来长合资合作,投资兴业。英国BP、德国巴斯夫和赢创、法国达尔凯以及云天化、国际复合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相继入驻。总体建成“三地一中心”,朝着建成宜业宜居宜寿的百万人口大城市、5000亿级重化工特色开发区、城乡一体化共富发展模范区“三大愿景”阔步迈进!
二、各招录单位职能职责、职位简介
(一)长寿区街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参照):
1.单位职能职责
重庆市长寿区街镇财政管理办公室为区财政局直属参公事业单位,经费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能职责是坚持街镇现有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原则,坚持“乡财乡用县监管”的运行体制和监管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2.职位简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实施办法。
(2)承担街镇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务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3)指导街镇财政所业务工作,指导和帮助街镇企事业单位及村、组健全财务制度,协助完成相关业务指导和培训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4)当好经济发展参谋,协助政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长寿区审计中心(参照):
1.单位职能职责
长寿区审计中心是区审计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对长寿区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的区管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对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算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承办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2.职位简介
财务审计: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同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等工作。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区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区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程审计:负责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对国家财政收支中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对区级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投资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结算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承办区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三)长寿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1.单位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测绘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测绘行政执法和监察检查工作。
(3)负责对城乡规划区、重点地区、重要项目、跨街镇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察检查。
(4)承担城乡规划、测绘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5)依法对违法建设实施强行制止和拆除工作。
职位简介
招录职位将从事城乡规划、测绘行政执法和监察检查工作。工作环境艰苦,可能经常到边远地区从事野外工作。
(四)长寿区环境监察支队(参照):
1.职能职责
长寿区环境监察支队是区环保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对污染防治情况、农业污染、规模畜禽养殖、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保护等工作的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区属单位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2.职位简介
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负责区属单位的排污费征收工作,同时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五)长寿区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参照)
⒈职能职责:
⑴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和有关法规规章,研究分析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拟定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具体规定,稽察工作管理办法和稽察监管工作计划。
⑵对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项目审批程序、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概算控制、监理及合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汇总、上报稽察工作报告。
⑶研究分析稽察出的重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检查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
⑷根据稽察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改进投资管理和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⑸建立项目单位、参建单位的业绩和信誉评价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⑹受理对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违规问题的举报。
⑺承担其他常规性、专项性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布置的稽察任务。
⒉职位简介“
⑴重点项目管理
负责全区重大项目计划编制,定期收集、汇总、分析重大项目进度及存在问题并及时进行通报,重大项目现场检查,筹备重大项目相关会议,起草重大项目相关材料等工作。
⑵信用管理
承担长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工作,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全面推动信用信息记录、共享与应用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信用长寿网站、长寿信用信息平台运行机制,承办长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日常工作。
(六)长寿区投资促进局(参照)
⒈职能职责:
⑴承担全区外经外贸行政管理,统筹、协调和管理全区聚商选资工作的责任。
⑵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外商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等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区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⑶负责贯彻执行投资促进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聚商选资优惠政策、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
⑷负责拟订全区聚商选资工作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分解实施,统计分析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⑸负责我区投资环境的对外宣传推介,组织区领导和有关平台参加各种招商活动,主持参与重大项目的推介谈判和协调工作。
⑹承担全区聚商选资会议筹备、议定事项督办的责任。
⑺按照“四个一批”要求,承担全区聚商选资项目库建设管理责任。
⑻承担维护客商合法权益,协调指导项目签约后续服务,认真履行外商投诉协调的职能,妥善处理客商投诉,打造良好投资环境的责任。
⑼贯彻和组织实施本区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
⒉职位简介:
负责工业、农业、旅游、商贸等各行业的聚商选资工作,重点负责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MDI一体化新材料、钢铁及其下游深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的聚商选资工作;负责山东、广东、江苏等地区的驻点招商工作,负责与区内各平台的联系协调工作。
具体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和所驻地区的企业拜访、投资环境的推介工作、来长企业的接待考察、以及项目的跟踪落地工作。
(七)长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⒈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
(2)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审批;负责对辖区内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的审批;负责对外国医疗团体来华在辖区内短期行医的审批。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负责医疗投诉,协调处置医疗纠纷,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监督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落实。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区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
(8)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人口缺陷数量。
(9)组织建立和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0)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2)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卫生和计划生育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4)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5)制定全区中医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
(16)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7)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相关工作。
⒉职位简介:
(1)医政医管: 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护理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医院感染管理、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负责医疗投诉,协调处置医疗纠纷,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对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审批;负责对辖区内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的审批;负责对外国医疗团体来华在辖区内短期行医的审批。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重庆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担长寿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社会保障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负责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委托或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2)公共卫生: 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政策,监督管理全区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负责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及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病残儿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的综合监督,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负责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八)长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参照)
1、职能职责:
⑴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
⑵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⑶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相关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⑷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⑸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及见习基地管理。
⑹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
⑺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2、职位简介:
财务管理:从事日常现金管理及报销工作;银行相关业务工作;现金凭单的制作、记账、对账工作;负责单位职工五险一金、个税的缴存工作。
(九)长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参照)
1、职能职责:
⑴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⑵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⑷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职位简介
劳动监察。从事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十)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照)
1、职能职责:
⑴宣传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仲裁庭,处理辖区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⑵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备案和管理;
⑶负责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员的培训;
⑷指导企业制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承担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工作;
⑸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街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
⑹提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劳动人事关系调整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2、职位简介
劳动争议仲裁: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企业雇佣关系协调、相关培训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长寿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照):
1.职能职责
长寿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为区人力社保局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制定管理办法,拟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监督管理和支付工作;承担分析、统计和上报医疗保险等数据工作。
(3)负责制定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办法并组织实施。
(4)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审查、审批工作;承担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及参保对象执行各项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费用的管理和报销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6)负责特殊人群(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等)医疗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7)负责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城镇职工工伤补充保险政策的执行和业务指导工作。
(8)负责处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日常事务,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负责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
(9)负责医保中心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
(10)完成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职位简介
1.信息网络维护。
2.基金财务计算机信息处理。
3.协助定点服务机构及街镇医保办网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