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00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6〕87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我市计划统一招募32名高校毕业生到三元区、梅列区从事社会保障、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招募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学历、专业要求
详见《三明市2016年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为近年来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三明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8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三、生活待遇以及期满政策
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在岗待遇和保障政策按省“三支一扶”办《关于印发福建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6〕12号)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三元区、梅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毕业生要按照公布的招募岗位的条件、专业等要求,如实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此表需正反面打印)。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和院、系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3张(背后请注明姓名和拟报服务单位名称)和《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2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院校根据《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表》的内容,按照《三明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考核办法》对毕业生进行考核并评分。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需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出具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低保证的要出示并复印一份)。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市外院校毕业生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先与拟报服务单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但必须于2016年3月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前把有关材料寄达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募工作由三元、梅列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人社〔2016〕87号)的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并于4月15日前将报名情况及初步考核结果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和军队转业安置科;个别岗位需要调剂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负责在本区内调剂,报名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信箱:
三元区:联系电话:(0598)8308880,电子信箱:syqgwyj@163.com;
梅列区:联系电话:(0598)8224895,电子信箱:mlqdc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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