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选人用人导向,根据上级有关乡镇党委换届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研究,报湘潭市委组织部同意,拟从湘乡市范围内公开选拔6名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数量
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3名、大学生村官3名(含乡镇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下同)。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基本资格。任现职满3年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常年扎根村履职尽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止,下同)
(二)大学生村官人选基本资格。全省统一招录的大学生村官;任满1个聘期、担任村 “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或具有3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且在大学生村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现已考录为乡镇公务员或乡镇事业编制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配对象:
(一)近五年所负责工作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二)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所负责工作近三年都排在全市后三分之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所在村近三年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都排在本乡镇街道后三分之一的。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四)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70%,且优秀和称职合计低于90%。
(五)带班能力不强,本单位或本村事务管理混乱的。
(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或跑官要官的。
(七)存在侵占集体财产、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八)工作作风不实,在位不在岗,履行职责不到位的。
(九)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处理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差额考察、市委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3月16日下午5点。
(2)报名地点:湘乡市行政中心九楼0906室。
(3)报名方法:实行组织择优推荐与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推荐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推荐报名表(乡镇街道党(工)委签署审查意见,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盖章);(2)任职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录为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以个人档案记载年龄为准);(4)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拔名额比例不低于5:1,没有达到该比例要求应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减少选拔名额人数。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到报名点领取,统一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限时120分钟。试卷分客观题(占60分)和主观题(占40分),客观题从“湘乡市干部学习考试平台”(关注微信公众号“党员e点通”或登录“中国湘乡网”进行学习)中党务专业题、公务专业题、法务专业题、公共基础题等题库中随机抽取,主观题按《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外地考试中心命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员与拟选拔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类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通过“中国湘乡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分类进行,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公布综合成绩。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2:1。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可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组织实施。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差额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分类确定差额考察人选。由市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组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综治、卫计、信访、经管等部门意见。
(五)市委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提名人选初步名单,研究前报湘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审核;其中涉及破格提拔及有关报告事项制度规定的事项,应事先呈报湘潭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进行审批同意后,提交市委组织部部务会、五人小组会议酝酿,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提名人选。
(六)公示任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任职、备案登记手续。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有关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中国湘乡网”的公告或致电报名点咨询。联系电话:0731-56712980
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