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试室、座位号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黑色字迹的墨水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不准带入试室。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试室。
四、考生应在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试室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试室,每科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试室,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
八、在试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试室,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
九、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室,不准在试室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试室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须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页数,如有缺页、空白页、漏印请举手说明更换。
二、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的左上角的有关栏目上写上本人的考生号、姓名、试室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答题卡不能折叠、撕破、穿孔,要保持答题卡清洁。
三、选择题的答题必须用正牌2B铅笔在答题卡上的选择题答题区域按要求填涂,修改则需用塑料胶擦擦干净。答题卡不准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
四、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按考试违规论处。每科考试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五、考试时考生要注意答卷、答题卡的摆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袭,造成考试被动违规。
六、交卷时在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试室。不准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试室,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