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单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级单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为150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排名在拟录人数2倍范围内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见附表1)。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的人员需向报考单位提交书面说明,此说明可以使用传真件,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三年禁止参加云南省内的各级足球游戏。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市劳教所岗位(03002005001)、罗平县司法局岗位(03002005002)、市教育局纪检室岗位(0300200600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与拟录人数比例不足2:1,需进行等额面试或调剂考生参与面试(等额面试或调剂情况见附表2)。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调剂只在报考曲靖市市级其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未进入所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过线人员中进行(不含报考法检系统的考生)。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就业派遣报到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就业推荐表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其它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于10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招考单位申请调剂,具体地点见资格复审地点。届时,将根据缺额数,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进行面试。
二、市级单位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进入市级单位(含司法、工商、地税、药监系统)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于10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各招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各招考单位资格复审具体地点为:
曲靖市环境保护局:曲靖市北园路27号曲靖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二楼),电话:0874-3253895;
曲靖市旅游局:曲靖市文昌街172号曲靖市旅游局办公室(五楼),电话:0874-3122424;
曲靖市文化局:曲靖市文化路48号曲靖市文化局组织人事科(三楼),电话:0874-6117900;
曲靖市审计局:曲靖市文昌街173号曲靖市审计局办公室(四楼),电话:0874-3122139;
曲靖市司法局(曲靖市劳教所、罗平县司法局):曲靖市麒麟南路289号曲靖市司法局政治部(五楼),电话:0874-6161507;
曲靖市教育局:曲靖市翠峰路69号曲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五楼),电话:0874-3333227;
曲靖市财政局:曲靖市麒麟南路253号曲靖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三楼),电话:0874-3125357;
曲靖市直机关干休所:曲靖市文昌街67号曲靖市委老干局办公室(四楼),电话:0874-3111867;
曲靖市卫生监督局:曲靖市交通路64号曲靖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四楼),电话:0874-3122953;
曲靖市地方税务局:曲靖市翠峰路15号曲靖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八楼),电话:0874-3313228;
曲靖市工商局:曲靖市开发区学府路曲靖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五楼),电话:0874-3135471;
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曲靖市云玉路2号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408),电话:0874-321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