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顺德区华桂园现公开招聘合同员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及要求 |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要求 | |||
救生员 | 001 | 1 | 男 | 40岁以下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具有救生员资格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优良;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4日起,报名者须带备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蓝底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
2.报名咨询电话22328860/22328568。
3.报名地点:由本人到华桂园会所大堂前台报名。
4.考试方式(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对应聘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者发放准考证。根据岗位实际情况进行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内容:对应聘本岗位的认识、如何解决本岗位遇到的问题、怎样做好本岗位工作等。
岗位技能测试内容:应聘本岗位的基本技能、操作程序、实操能力等。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40%,岗位技能测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及岗位技能测试总得分,将分数从高至低排序,确定招聘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6.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由顺德区华桂园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顺德电子政务平台OA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替补。
三、入职手续
确定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由顺德区华桂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入职后薪酬待遇按照顺德区华桂园薪金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顺德区华桂园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