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考试院发出通知,鉴于目前我省自学考试的新形势新特点,决定从2017年起,将我省自学考试每年考试次数从3次调整为2次,即保留4月、10月考试,与全国考试安排同步,取消1月份的考试。我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自学考试考生,为适应自学考试新政策,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自学进度,考前做好精心的学习准备,以提高考试通过率,才能早日完成学业,顺利地拿到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