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一、招生名额
2012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261名(含非定向和定向公费生、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生,其中公费生比例大于60%),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招生类别
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临床医学的“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9个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代码分别为105101、105102、105104、105107、105108、105109、105110、105111、105112。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各招生专业对考生学历的具体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按照教育部规定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至14日)。
3.现场确认地点: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4.报名手续:所有报考人员务必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和照相。因漏填、错填相关信息而影响报考者责任自负;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611民族学理论、62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63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641药学综合(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811民族学研究方法、82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为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
(二)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后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需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六、其它事项
1、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2、初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激励办法
一、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复试的,优先考虑录取为公费硕士研究生。
二、第一志愿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0000.00元。
三、调剂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单科达到或超过A类地区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者,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7000.00元。
四、为鼓励大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凡以一志愿报考并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到注册后一次性奖励1000.00元。五、我校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已实行“一年一评”的发放政策,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第一学年所有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80%的研究生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六、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读期间均可参与学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的评选,获奖者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奖学金。
七、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学校给予的每人4000—5000元的学位论文科研补助费用。
八、我校应届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时一次性奖励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