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已经开始,我校可接收调剂专业见附表。热忱欢迎广大优秀考生向我校申请调剂。现将申请调剂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必须达到2016年我校各专业第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要求(国家分数线3月18号前公布,请密切关注)。
2.申请调剂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3.申请调剂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关于调剂的其它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登陆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的调剂系统将于3月中下旬开通,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凭本人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并向我校发出调剂申请。
2.我校审核调剂考生情况,回复复试通知
经申请调剂专业所在学院对考生情况进行审核后,我校将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对通过学院审核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须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并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
4.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确认“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校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对拟录取名单中的调剂考生置“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状态,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硕士研究生奖励
1、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以国家分配名额为准)
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100%全覆盖,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12000元/生.学年,占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
二等奖:8000元/生.学年,占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
三等奖:4000元/生.学年,占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
3、硕士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基本标准为300元/生.月,按每年10个月发放,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研究生实习津贴
研究生实习津贴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支持研究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具体标准按照《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实习)管理及资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由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奖励标准、对象、评审等按相关社会奖学金协议执行。最高金额达每学年15000元/人。
6、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突遭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等意外情况的研究生,按照其实际情况予以一定临时困难补助。
说明:奖学金奖励内容如与学校相关文件相抵触,以学校文件为准;最终解释权归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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