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导师个人申请,经学科、学院审核通过,并经网上公示,现将截止目前符合2016、2017级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公布。有关说明如下:
一、本名单各学科导师排名无先后顺序。
二、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导师必须具有相应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如 “药学硕士(药剂学方向)”导师必须有 “药剂学”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资格,“中药学硕士(中药分析学方向)”导师必须有“中药分析学”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资格,“工程硕士(制药工程领域)”导师必须有“制药工程”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资格。
三、暂未申请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认定的申请者名单及相关材料可于2016年6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2016、2017年申请硕士招生资格。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附:1.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2.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详情请查看:http://www.grs-syphu.com/html/dsgz/gzdt/6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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