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地点
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南院)(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市内乘21路、22路、26路车到唐山师范学院站点下车)操场。
二、时间安排
2016年3月10日(周四)上午。
请考生务于3月10日(周四)早7:30前持《笔试准考证》、法定身份证件(二者缺一不可,法定身份证件是指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一致)在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南院)操场西侧篮球馆集合签到入场。7:50停止签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为唐山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附件中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了解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
2、考生须牢记上述体能测评地点、时间要求,务必按要求带齐相关证件。
3、考生自行准备参加体能测评所需的衣物、运动鞋等物品。
4、考生按分组统一保管手机等通讯工具,通过抽签确定体能测评序号,签字后交工作人员密封保管。请考生牢记本人抽签序号,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体能测评。
5、因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多,且先后顺序当场抽签确定,存在等待较长的可能,请考生自备食物和饮用水。
6、体能测评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严禁大声喧哗,不准穿戴有明显标记的服装饰品,否则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315-2823554
唐山市招录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