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时间 | 内 容 |
1 | 3月15日 | 抽取硕士论文外审名单并公布(学硕40%,专硕50%) |
2 | 3月15-21日 | 各院系按照本专业培养要求对研究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成绩、发表论文、学术报告等),审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于3月22日上报研究生处培养办 |
3 | 3月23-30日 | 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进行查重 |
4 | 3月24-25日 | 1.论文查重通过(20%以下),研究生处培养办对论文进行打印以便内外审。2.查重未过,20%-30%返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相关审核,再决定是否有资格修改后答辩;30%-40%的推迟半年答辩;40%以上的推迟一年进行答辩。 |
5 | 4月5-7日 | 整理并寄送论文评审 |
6 | 5月9日前 | 公布论文内外审结果,合格的研究生有资格进行答辩 |
7 | 5月11-25日 | 公布硕士答辩分组安排,各培养单位进行论文答辩(必须提前一周在校内宣传) |
8 | 5月17-24月 | 研究生处培养办在通过各学术分委员会答辩的研究生名单中再抽检30%进行外审,不合格的本次答辩无效 |
9 | 6月2-13日 | 符合毕业及授予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整理相关材料(校内档案、个人档案、论文电子版提交、纸质版存档、学位信息上报) |
10 | 6月下旬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11 | 6月30日前 | 研究生毕业电子注册 |
12 | 6月下旬-7月初 | 办理离校手续;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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