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田金培
副组长:张捷张鸣峰
成员:向阳吴云谭耀卿程胜勇秦忠文曾稳
牟应华胡平何启明
(二)职责分工
1.招生录取:负责人向阳,负责单招宣传、组织报名、录取等工作,负责与省招办做好单招工作的衔接.
2.招生考试:负责人吴云,负责拟定单招的文化、技能考试大纲、考试实施细则和试卷命题,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工作。
3.安全保密:负责人程胜勇,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工作、考场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4.纪检监察:负责人谭耀卿,负责考试及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
5.后勤保障:负责人秦忠文,负责为参加考试学生提供食宿、医疗等生活保障。
二、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畜牧兽医专业单招计划50人、园林技术专业单招计划60人、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单招计划80人、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单招计划50人、市场营销专业单招计划80人,共计单招计划320人,学制均为三年,学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
三、报名对象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的应、往届相近专业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考生先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允许填报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2.考生须于2016年3月11日前登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单招考试报名网页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在3月17日前,考生凭当地招办打印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费200元领取准考证;或在3月16日前通过转账、汇款等方式对报名状态进行确认,并于3月17日前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打印准考证。
3.获奖考生需现场提供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办法
单招考试分为文化综合考试、专业技能考试两个部分,总分700分。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一)文化综合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8:00-10:00
文化综合考试科目设为语文、数学和英语,总分为210分,其中语文、数学各90分,英语30分。
(二)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科目内设专业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考试满分为490分。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10:30-11:30,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满分为150分。
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下午13:00开始,考试时间以考试项目要求为准(具体见准考证),考试满分为340分。
六、招生录取办法
1.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加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考试总分成绩,根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技能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录取。
2.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统一高考录取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以及高职统考及录取。
3.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学院单招考试报名,经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省招办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录取。
4.获得地市州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在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享受10分加分政策。
七、招生日程安排
1.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
2.考生须于2016年3月11日前登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单招考试报名网页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在3月17日前,考生凭当地招办打印盖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费200元领取准考证;或在3月16日前通过转账、汇款等方式对报名状态进行确认,并于3月17日前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打印准考证。
3.2016年3月19日,进行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4.2016年3月28日前,考试成绩经省教育厅审核后,通知考生(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网站查询),且于3月31日前拟定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合格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及录取。
5.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审核通过后,2016年8月办理网上录取手续,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信息公示
1.单独招生专业、计划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报名时间、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
3.文化综合考试与专业技能考试的内容、考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
4.考生考试成绩于2016年3月28日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5.录取名单于2016年3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送达各生源学校张贴。
九、招生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信息、院校负责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为确保录取过程规范、严格,录取结果公平、公正,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省教育厅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以“公平、公正、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集体研究决定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同时严格执行高校招生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十、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8-8430774、0718-8200588、0718-8201566
传真:0718-8433600
联系人:向老师(13971873818)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10648434252(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122号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445000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