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财税)局:
现将省财政厅翻印的《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