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社会招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景洪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社会招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3)具有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4)具有西双版纳州户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执业证书的;(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连续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的;(5)因违法违规被基层法律服务所开除、辞退的。
3.基层法律服务所不聘用兼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相关证件须提交原件核对无异后交复印件。应聘人员须对其提交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
3.学历认证文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0年以前毕业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提供云南省教育厅认证服务大厅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退休公务员需要提供本人的退休证复印件或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退休的文件;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表》(电脑上填写好双面打印在A4纸上后手写签名);
7.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红底白衬衣素色领带)4张。
三、招聘人数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根据报名情况择优聘用1-5人。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各应聘人员本人须于3月4日前携带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基层法律服务所报名。
五、联系方式
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景洪市允景洪街道法律服务所罗勇,联系电话2161526;
2.景洪市勐养镇法律服务所黄志军,联系电话2431883;
3.景洪市景讷乡法律服务所周顺民,联系电话2451313;
4.景洪市勐旺乡法律服务所岩香囡,联系电话2480111;
5.景洪市大渡岗乡法律服务所韩莹,联系电话2440012;
6.景洪市普文镇法律服务所文雅群,联系电话2462433;
7.景洪市基诺乡法律服务所木文华,联系电话2470562;
8.景洪市景哈乡法律服务所陆章,联系电话2491415;
9.景洪市勐罕镇法律服务所玉应,联系电话2410937;
10.景洪市勐龙镇法律服务所岩温,联系电话2740769;
11.景洪市嘎洒镇法律服务所李荣,联系电话2712916。
六、注意事项
1.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审查,择优推荐,报经市司法局审核同意聘用的,由应聘人员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聘用合同书,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利于今后优质高效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2.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于3月7日将相应的材料收齐并交基层管理股,以便逐级审核上报。
3.若有疑问,请致电景洪市司法局基层管理股段开宏,联系电话2585281。
特此公告
景洪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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