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三)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具体条件 |
1 | 业务科室工作人员 | 1 | 符合招聘条件,性别不限,专业不限,经济管理、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至3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要求:报名时带《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现场报名或以E-mail、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办公室。(现场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九楼909室。电子邮箱:zhnan@chancheng.gov.cn)
联系人:张楠,0757-82061600;刘惠芳,0757-82340859。
报名结束后,我局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对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应试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在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面试后,将笔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4.体检。对拟聘对象组织体检。
五、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签订用工协议,工资待遇按照局统一规定办理。试用期一个月。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