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及《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流程
信息平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发,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此外,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务工作。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到沈阳师范大学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具体申请参加考试流程如下:
(一)已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过网上注册并已到沈阳师范大学进行过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只需要登录信息平台进行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即可。
(二)未通过信息平台进行过网上注册首次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需按下述要求及时间安排进行报考。
1.申请人必须是2010年以后(含2010年)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信息平台网上注册时间及相关要求
(1)申请人从即日起至2016年3月7日间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部分进行注册。
(2)申请人需在信息平台上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中选取本人所申请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同等学力证书上的专业一致)、上传电子版照片(规格见附件1)。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制作,不得更改。在信息平台上完成注册并提交申请后方可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4.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1)时间:2016年3月8日至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沈阳师范大学校部(办公楼)203室。
(3)提交材料
a.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b.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c.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d.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e.与上传信息平台电子版照片同版本的纸质版照片(8张1寸,4张2寸)。
5.现场确认后,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录入信息平台(申请人应及时通过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查看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6.注意事项
(1)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制作,不得更改。上传的照片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进行采集,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2)现场确认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3)自国家学位办启用信息平台后,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注册,考试成绩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发布,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的大量工作都会使用到信息平台上的信息。所以,申请人员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
(三)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1.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均需通过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平台的登录方式为: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中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2.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其中首次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3月8-9日)并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报考。
3.申请参加考试的地点应为我校所在地沈阳。
4.学校将于3月10日—4月5日对信息平台中申请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应及时通过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查看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应于3月10日—4月8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目100元。
5.考试准考证应由考生自行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在考试前登录信息平台查询。
二、全国统一考试的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所用考试大纲见附件2。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学科范围、所用考试大纲及指南见附件3。
在附件3所列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要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外,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和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均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三、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2016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四、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入场时,除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外,还需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调整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中有关申请人申请外国语水平和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年限的规定:
1.2011年8月30日之前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通过资格审查之日是指已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计算方法为获得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后四年之内,例如,2007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在2009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其可申请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的时间为2010年至2013年)。
2.2011年8月30日之后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计算方法同上。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92968 联系人:李涤非
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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