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做好汉语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选派工作,现公布2016年下半年志愿者需求并组织志愿者报名工作。请你们积极推荐招募符合条件的本辖区或本校志愿者报名,并将通知要求的申请材料审核盖章后于3月10日前报我厅对外合作处汇总审核。
联系人:范菁,联系电话:0591-87091410
邮箱:jytfao@fjedu.gov.cn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