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选拔优秀人才的新途径,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遵循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探索高职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和优秀学生选拔途径,探索有利于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制度。
(二)指导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3、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
4、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工作
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直接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学院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教学、纪检监察的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网络技术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财务组、纪律监察组共8个工作组,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招生对象
具有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取得安徽省高考考生号的考生,具体类别如下:
第一类:文理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第二类: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向教育厅申报,计划纳入学院2016年普通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层次 | 计划数 | 备注 | ||
计 | 其中:面向普通高中 | 其中:面向中职 | |||||
合计 | 2500 | 2440 | 60 | ||||
1 | 应用电子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
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文科 | |
3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文科 | |
4 | 通信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5 | 市政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6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7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
8 | 应用化工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
9 | 环境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10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 3 | 专科 | 60 | 60 | 文科 | |
1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文科 | |
12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13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14 | 建筑工程管理 | 3 | 专科 | 120 | 60 | 60 | 理科 |
15 | 测绘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16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
17 |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18 | 工程测量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
19 | 电子商务 | 3 | 专科 | 120 | 120 | 文科 | |
20 | 经济信息管理 | 3 | 专科 | 120 | 120 | 文科 | |
21 | 物业管理 | 3 | 专科 | 120 | 120 | 文科 | |
22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2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24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专科 | 100 | 100 | 理科 | |
25 | 供用电技术 | 3 | 专科 | 120 | 120 | 理科 | |
2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27 | 数控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2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
29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3 | 专科 | 120 | 120 | 文科 | |
30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3 | 专科 | 60 | 60 | 理科 |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段为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六、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考试由安徽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者,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
2、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考试 | 3月20日上午 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 | 4月10上午9:00—11:30 | 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3、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考点设在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内。
4、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由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七、测试资格公布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安徽省考试院公布的文化素质合格线,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5比例确定参加学院测试名单,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
获得学院测试资格的考生4月9日携带如下材料到校交验并领取学院测试准考证:
(一)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背面写上姓名、高考考生号);
(三)应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需携带学校开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士兵需提供复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测试费120元;
(五)领取《2016年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或《2016年分类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准考证》。
八、测试时间
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测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九、测试方式及内容
分类考试考核按报考类别分别进行。
(一)第一类文理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
段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参加我院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1、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文科测试语文和一般性常识;理科测试数学和一般性常识。一般性常识测试内容含职业适应性倾向、社会时事、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
3、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50分。
(二)第二类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采取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1、职业技能测试方式:
职业技能测试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笔试方式测试。
2、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按报考的专业测试,内容含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思想品德、身心素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以及特长等。
3、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十、招生录取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根据学院测试成绩,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比例划定学院测试合格线。
第一类文理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文化素质”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服从志愿录取,没有服从志愿,按退档处理;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者,以学院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类应历届中职(含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按学院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
(二)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参加2016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2016年4月25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五)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8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录取结果于2016年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5月15日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时间安排
(一)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分类考试招生方案并上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启动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二)2016年3月1日10:00至4日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三)2016年3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参加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试。
(四)2016年3月30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考生可登录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www.ahsdxy.ah.edu.cn)查询。
(五)2016年4月7日前完成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的准备工作。
(六)2016年4月9日参加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并交纳职业适应性测试费。
(七)2016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职业技能)测试;测试地点: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八)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6年4月15日~4月21日;
(九)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确认时间: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十)录取结果于2016年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十一)2016年5月15日后开始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由院监察审计处长为组长的分类考试招生纪律监察组,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查处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招委
〔2015〕1号)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十三、本方案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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