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中心血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护理岗位8人;
2、检验岗位4人;
3、体检医生岗位1人;
4、血源招募岗位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学历、专业:
岗位 | 要求 |
护理岗位 | 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取得采供血机构上岗证。 |
检验岗位 | 医学检验专业或卫生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采供血机构上岗证。 |
体检医生岗位 | 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中级职称,取得采供血机构上岗证。 |
血源招募岗位 |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采供血机构上岗证。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16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佛山市中心血站,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1号佛山市中心血站七楼,联系电话:83031662,联系人:何先生。
3、报名者需填写《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辅助服务雇员报名表》,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采供血机构上岗证或成绩单、已婚人员提供计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1张及电子版(JPG格式,30KB以内)。
(二)考试事项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佛山市中心血站单位网站((http://www.fsxz.org.cn)的公告。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果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则该岗位所有报名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雇用方式及薪酬
拟雇用人员,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薪酬按《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首次雇用期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