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3号)文件要求,现将嵩明县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财政部门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名考试的时间和方式
1.报名和考试时间: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3月2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3月29日。考试时间为2016年9月10日至9月12日。
2.报名和考试方式:报名按属地原则,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名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现场报名地点:嵩明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管理科,联系电话:67921563。
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考生在考试时以机考形式作答。按照省会计考办规定:考虑到少数考生年龄偏大、上机操作不熟悉,凡是50岁以上的考生,在报名时可自愿选择机考或答题卡形式作答。如选择答题卡形式作答,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请选择“昆明市—市函校”区划,在昆明市参加统一组织的使用答题卡形式作答的纸笔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考试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考试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0日至9月12日举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2.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3.请各位考生提前办理好相关银行的银行卡(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并确保开通网上银行,自行在报名后网上交费。
4.考生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成绩合格考生在成绩公布后,自行到财政部门服务点提交相关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在审查资格时发现信息虚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5.为方便考生及时收到考试用书,有充足时间复习应考,此次网上交费流程中,考生可自行选择是否将所选购书籍邮寄到本人指定地址。如选择邮寄,则邮寄费与考务费、书费一起支付。如未选择邮寄,可到嵩明县财政局四楼会计科领取网上订购的教材,打印报名费收据。
6.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可于2016年8月25日开始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7.中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6年10月25日前公布,成绩查询电话:16897730,查询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8.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官网“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上已通过注册的考生,请在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并确认自己的报名、缴费是否成功。
嵩明县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