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拟招聘二级辅警若干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热情和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0周岁(含)以下(狮山户籍放宽到35周岁以下);
4、国家承认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南海户籍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5、具有机动车驾驶证;
6、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放宽至4.6,特殊专业人员矫正视力不少于5.0),身高在1.62米以上(退伍兵放宽至1.60米)或纵跳摸高测试大于或等于2.65米。
二、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报考人员经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政审合格,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不接受委托及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
罗村社会管理处治安联防大队:罗村派出所大堂,联系电话:86444972;
3、报名提交材料
⑴报考人员填写《狮山镇招聘二级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
⑵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背面签名);
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⑷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⑸已婚人员需提供计生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审核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考试地点。
(二)体能测试。根据《南海区辅警招录管理工作规定》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为:男1000米跑,小于或等于4分30秒合格。凡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现场收回准考证,不参加笔试。
(三)笔试。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考试现场进行笔试,考试开始十五分钟后未到考场者视为放弃笔试。
(四)面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的回答。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成绩在网上公布,总成绩达到65分以上,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择优录用。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执行。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并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为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的签定手续。
狮山镇罗村社会管理处综治信访维稳办
2016年2月24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