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 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 24号)规定,现将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3月5日至3月27日,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考生在2016年8月20日至9月5日期间,自行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打印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
(四)报名方式: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出报名表,到财政局会计股审核、缴费。
(五)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6〕294)号规定执行,50元/科。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
中级考试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 |
9月10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考试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第二批次无纸化考试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考试方式
2016年中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五、其他
会计高级职称考试考务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科开展,县级不开展此项工作,相关问题请登陆贵州财政会计网查看详情,也可电话咨询遵义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28235473。
2016年10月30日前,在贵州财政会计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