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财会〔2013〕19号)以及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等规定。现将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出报名表。
(三)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0日;下半年2016年8月27 日-2016年9月18日;
2、到财政局会计股现场审核时间:上半年2016年3月7 日-2016年3月25日(节假除外,下同);下半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30日,;
3、本次报名全部采用二代身份证号读卡器效验,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现场审核时间内(节假日除外),到财政局会计股审核、缴费。
4、2016年5月10日—2016年5月25日、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9日考生自行上网打印上下半年考试准考证;
(四)收费标准。根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用标准的批复》(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二、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时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4日;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30—2016年12月19日,各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模式和范围
(一)考试模式: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三科连考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三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共计180分钟。
(二)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使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点击提交后,考试系统自动显示三科考试分数,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5日内在贵州财政会计网站统一公布。
五、考试合格标准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个科目试卷满分各为10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如果试卷中出现小数点分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所有报考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性全部合格,视为通过考试。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