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委现需对外招募实习大学生若干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习岗位基本情况
(一)实习性质
实习为在校大学生校外实践锻炼或应届毕业生短期见习锻炼行为,不属于正式招聘,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实习地址
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一号B座团委办公楼
(三)工作内容
实习内容主要为行政文员工作,负责拟写文稿、整理档案、办理会议、活动执行等工作。
(四)条件要求
1、性别:不限。
2、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
3、专业:不限。文科类、社会科学类专业,法学、行政管理学、汉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4、年级:在读大学生或2016年应届毕业生。
5、户籍(住所):户籍(住所)不限,在禅(城)桂(城)地区学习、居住学生优先。
6、其他要求: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语言表达流利,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村居组织实习(见习)者优先。
(五)时间要求
从3月上旬起上岗。每周至少实习4天,实习期至少1个月;能实习到2016年4月底及长期者优先。
二、工作流程
(一)筛选简历。我委将对简历进行筛选,并通知符合相关条件人员参与面试选拔(合则约见)。
(二)到岗实习。我委确定招募人员后,将通知其到岗实习。
(三)实习结束。结束后,我委将按实际上岗时间出具实习证明。
三、实习保障
(一)我委为实习生提供适当的伙食及交通补贴;
(二)我委将为每位实习生购买实习期意外保险保障。
四、报名方式
请下载报名表,据实填写后发送至我委工作邮箱
2313157465@qq.com。咨询电话:86229702、86338505。
共青团佛山市南海区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