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兴仁镇范围内公开招录村级后备干部。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本镇且长期居住的。
3、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退伍军人或者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但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能熟练操作电脑。
6、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录人数
拟招录20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8 名,择优录取,若报考人数不足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可适当调整。
三、招录程序
1、报名方式:公开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每个村(社区)党总支推荐原则上不少于2名。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2日-2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兴仁镇人民政府109办公室,联系电话:86619029。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组织推荐的需加盖村级党组织公章)。
2、资格审查。镇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3、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党的相关政策、农业、农村基本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综合分析等能力。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男女分别排名,按照不低于1:2比例进入面试(具体比例视实际参考人数确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按综合成绩排名1:1进入体检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具体由镇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5、公示和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招录名额1:1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镇党委研究确定村级后备干部录用名单。
四、相关待遇
村级后备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内工资2500元/月,不享受村定编干部其他待遇。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村定编干部待遇,相关保险待遇从试用期开始时进行补缴。
五、组织领导
公开招录工作由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镇纪委全程监督。
中共兴仁镇委员会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