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
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财政局,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楚各单位: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云财会考〔2016〕 3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现将楚雄州2016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州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含订购考试用书费、邮费)。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成绩合格,但报名条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将无法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责任由考生自负。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形式
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但考虑到年龄偏大、上机操作不熟悉的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凡是50岁以上的考生,在报名时可自愿选择机考或答题卡形式作答。若需选择答题卡形式进行纸笔考试的,请选择“昆明市—市函校”区划,由省财政厅委托昆明市统一组织考试。
五、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6年2月25日前,各县市公布本地区2016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报名时间: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日-2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3月29日。报名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驻楚雄市辖区内的州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中央、省属单位网上报名点选择“州级”,其余选择所在县市报名点即可。
(三)考试收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中级考试费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考生网上交费后需回单位报销考试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件、网上报名信息表和网上打印的《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到州、县市财政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开收据时间截止2016年4月8日止,过时不再开票。
(四)教材的订购与领取:考生在报名时自行在网上订购考试用书,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将书直接邮寄本人或到报名点取书。到报名点取书的,需于报名结束1个月之后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为确保网报订购数量准确,各县市财政局不得在网外订书。
(五)准考证打印:2016年8月25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七)成绩查询:2016年10月25日前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或云南省财政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尽快到州县市财政局会计科(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照片,并办理资格证申领手续。
(八)成绩公布后,各县市应尽快将《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张交州财政局会计科。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报上传照片规格要求:清晰标准免冠照片,宽114像素,长156像素,文件类型:jpg,照片背景:白、蓝、红。文件大小15KB以内。
(二)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三)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州财政局会计科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