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个别考生因自身原因放弃面试,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下考生为面试人选:
准考证号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494231091915 | 0601494001 | 人事保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127.30 |
请以上考生按照《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2016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的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
联系电话:021-32500591、32526841。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