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获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核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山东省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