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同意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的批复》(会评〔2016〕1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现将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
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
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中级资格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日—2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3月29日。
二、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财政部门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特别是会计工作年限,不得突破规定年限,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6年度考试。
五、考试形式
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但考虑到年龄偏大、上机操作不熟悉的情况,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凡是50岁以上的考生,在报名时可自愿选择机考或答题卡形式作答,并选择“昆明市—市函校”区划,由省财政厅委托昆明市统一组织考试。
六、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10日—12日举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考试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考试 | |
9月12日(星期一) | 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二)考务日程
1.2016年7月15日前,各地完成中级资格无纸化考场联系、检测工作。
2.2016年8月1日前,根据报名信息和编场情况,向省会计考办上报《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见附件2),并严格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加盖公章。
3.2016年9月6日前,召开全省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各地会计管理机构将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4.2016年9月8日前,各地完成对无纸化考试监考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指挥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设备,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2016年9月10日—12日,组织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6.2016年10月25日前,公布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分数提出疑义,可由省会计考办统一提供相关科目得分的具体分值,即卷面合分。
七、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为确保无纸化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点必须设在州、市政府所在地。
八、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2.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考场(点)及考试批次明细表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15日
附件1: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考级别 | 报名条件 |
报考人员必备的基本条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 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取得博士学位 |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港、澳、台报考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