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说明
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6〕1号),自2016年起,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才可以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相关硕士学位。相关说明如下:
一、考生资格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资格:
1. 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对于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限没有要求。
2.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 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科相对应。
二、考试方案
1.外国语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外国语科目的语种有:英语、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2.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由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由全国中医、中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考试大纲将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实施,考试大纲(电子版)将于3月初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向社会发布。
三、考生具体操作流程
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全部流程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具体步骤如下:
1.访问信息平台首页,注册新用户。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等。
3.选择学位授予单位并提交申请。
4.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并现场拍照,通过资格审核后转为信息平台在册人员。
5.在2016年3月10日至31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报名参加2016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6.2016年4月8日前,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名资格审核的在册人员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7.2016年5月23日起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8.2016年5月29日,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
四、信息平台开通时间
信息平台将于2016年2月25日开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功能。
五、其他
在2015年5月29日前已经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在册人员,其管理办法仍然按原规定执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须参加原有的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