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为确保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有关制度及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情况,现将我市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需报名参加培训、测试的所有老师及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7日;下半年9月1日至7日(双休日除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方式:
1.各县(市、区)由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县教师进修学校,下同)组织报名;市直单位、莲都区受测人员直接到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报名(丽水市万丰东路92号)。受测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证件照一张(背面写上姓名),按时到所在的培训测试站报名,正确填写《报名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贴在《报名表》背面。
2.县级培训测试站将报名的有关信息于3月10前和9月10日前报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组织培训测试。
四、相关费用:有关培训测试费用根据物价管理部门审核标准(培训费200元,资料费35元,测试费65元),由各测试站协助收齐后交市中心统一开具发票。
五、培训与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组织报名测试。
丽水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