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名单
1月12日,我们发布通知,请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职位,经国家公务员局同意,我们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了递补(见附件1),最终形成我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2月25日、26日,面试开始时间统一为上午9:00,下午13:30。入闱时间为面试前30分钟,即上午8:30或下午13:00。未按时入闱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在财政部办公楼内(考场示意图见附件3,各职位的具体面试时间及候考地点见附件4)。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开始前抽签确定。
三、注意事项
1.面试前,为核实考生身份,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和学位证书、报名推荐表、同意报考证明或待业证明等材料原件。考生应同时提供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六级成绩单、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论文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2.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在2月22日下午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标题为:确认已浏览面试公告+报考司局+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至
3.面试结束后,我们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联系电话:010-6855262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特此公告。
附件:
财政部人事教育司
2016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