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人法》(财政部令73号)及贵州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会〔2010〕45号)以及黔财会[2016]6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厅统一部署,县级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试报名及收费
(一)根据财政部第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凡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贵州财政会计网(网址:http://kj.gz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县财政局确认报名信息,县财政局进行审核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上半年2016年2月27日-2016年3月20日;下半年2016年8月27日-2016年9月18日;
2.现场审核时间。上半年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5日;下半年2016年9月12日-2016年9月30日;县财政局开通现场审核系统,完成现场审核确认等工作。联系人:杨建琴,联系电话:3616326、13595506317。
3.报考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在确认的时间内到财政局办理确认及交费手续。
(三)按黔价费〔2007〕3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
三、考试科目、考试模式及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按照(财政部令73号)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免试条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三门科目考试时间各为60分钟,共计180分钟。单科考试成绩不滚动计算。科目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考试各科目需一次性全部合格通过。
(二)考试时间。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6日—2016年6月14日;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30—2016年12月19日,各位参考人员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题型
(一)考试题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五、考试范围:考试范围执行财政部201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使用财政部统一题库。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全部考试科目完成点击提交后,考试系统自动显示三科考试分数,全省考试成绩于当期考试全部结束后5日内在贵州财政会计网站统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