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2.怀集县户籍。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级中学毕业。
4.身体健康,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2月26日至1998年2月26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年龄计算等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26日。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女不限,适应下乡工作需要,服从工作调配。
7.熟悉电脑操作。
8.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本县户籍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0.尚未排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服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与人员,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