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计局,市直卫生医疗单位:
在2016年度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中,经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对各区、县及市直卫生医疗单位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发现并确认多起不具备规定学历、上一级资格取得时间或从事工作时间未达到规定年限、伪造学历证书、伪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等违纪违规行为。这样的行为严重损坏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形象,给职称考试工作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为进一步严肃职称申报、考试工作纪律,维护职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遂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职称申报评审考试工作中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的通知》(遂市职改办〔2013〕85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研究决定,现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对雷钦等29名公需科目合格证造假人员(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201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
二、所涉及区县职改办和卫计局要追究相关机构领导、经办人员和当事人责任,并于2月29日前将处理结果报市职改办、市卫计委备案。
各区县、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充分认识职称申报、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此类违纪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6日
附件:遂宁市201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需科目造假人员名单详情请查看:http://rsj.scsn.gov.cn/Item/6812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