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确立的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始建于1984年,原为国家民政部创办的民政部重庆民政学校,2001年3月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3月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院位于重庆大学城,现有14个二级学院(教学部),开设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3年98.72%、2014年98.64%、2015年98.51%。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在四川实施单独考试招生,42个专业共单独招收全日制高职(专科)生200名。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科类 | 层次 |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民政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文秘、服装与服饰设计、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物形象设计、物业管理、园林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方向)、会计、财务管理、农村金融、家政服务与管理(家政管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空中乘务、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商务管理 | 200 | 普通文理科、中职生兼招 | 高职(专科) |
注:以上专业学制均为三年,各专业名称以教育部2016年下发的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cqcmc.cn)。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
注:2016年,经民政部批准,学院继续实施“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针对孤儿开展高职招生(含单招和统招),并由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解决就读经费(详见附件1)。
四、考试报名
(一)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qcmc.cn),凭考生身份证号和高考报名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考试费和两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6年3月15日。
2.报名资格确认(领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25日9:00~17:00。
3.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4.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由考点收取)。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提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安排
文化考试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我院负责组织考试与评卷,综合测试由我院自行组织。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本次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两个部分,满分500分。
1.文化考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分普通高中类和中职类两套,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测试(面试):总分200分,现场考核和问答,主要考察学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和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 间 | 科目 | 地点 | |
2016年3月26日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详见准考证) |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普通高中、中职考生比例,分类划分招生计划,分类划分预录取分数线(对符合“孤残儿童高等教育助学工程”条件的事实孤儿考生单独划线),并结合各专业报考情况,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2.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或参加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文化课免考,按满分300分记,但须参加综合测试。录取时按两项成绩总和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须提交获奖证书及有效证明)。
3.各专业录取分、各专业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6年4月5~11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确认录取后不能参加四川省2016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到校报到学习后,不能进行专业调剂,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4.学院于4月13日将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婚庆服务与管理、空中乘务、公共事务管理(城市管理与监察)、酒店管理专业建议考生应五官端正,身体匀称,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不接受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七、新生入学
(一)新生通过单独招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二)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八、联系方式
(一)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招 生 处:林老师、蒋老师、杨老师
招生电话:023-65626666、023-65626165(传真)
学院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二路151号
邮政编码:401331
招生网址:http://zs.cqcmc.cn
电子邮件:cqcmczs@163.com
(二)考点联系方式
考 点: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联 系 人:龙老师、余老师
联系电话:028-62454300
学校地址: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