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试考察、公开平等、择优选调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人数
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1名,机关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各区县、市直各部门、省属驻丽各单位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选调资格和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条件
1、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质良好。
2、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能够把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3、具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具备胜任本职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专业文化知识、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4、具有恪尽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认真负责、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守纪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质。
5、有较强的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强,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
6、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二)资格
1、办公室计算机岗位工作人员
(1)性别:男
(2)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中共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毕业生、学士以上学位(纪检监察系统专职干部学历放宽为大学本科);
(5)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9月31日后出生);
(7)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计算机操作、维护和编程、局域网设计能力(如有相关职称和实践经验,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2、机关工作人员岗位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中共党员(具有一年以上党龄);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毕业生、学士以上学位(纪检监察系统专职干部学历放宽为大学本科);
(4)具有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身体健康,年龄在周32岁以下(1979年9月31日后出生);
(6)熟悉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组织协调、口头表达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情况。
(三)报名时须提交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和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填写《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5张(宽28㎜×42㎜)。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11年9月8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丽江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丽江市祥和行政中心政协三楼),联系电话:5128079。
报考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选调工作在2011年10月上旬前结束。
六、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察和体检、确定人选及公示、办理审批和调入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笔试
报考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选调岗位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5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按相关规定取消该选调岗位。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并在丽江市政务网、丽江市人事人才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办公室计算机工作人员岗位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占综合成绩的30%。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不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分值比例。办公室计算机岗位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评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评占30%,面试占40%。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成绩×30%+面试成绩×40%。
机关工作人员岗位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按照选调人数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
(五)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由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建议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六)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公示。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九)监督。对本次公开选调实施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严格遵守纪律,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在公开选调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举报电话: 5121113、5189484。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联系电话: 5128079。
七、其他事项
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及报告表可通过丽江市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ljrsrc.cn)、丽江政务网(http://www.lijiang.gov.cn)查询和下载。
中共丽江市纪委
丽江市监察局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