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邮寄报名的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现场报名的考生不用参加资格审查)
3、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或延期该职位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