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便宜又好用的廉价药“消失”市场,原因何在?下面为考生带来事业单位考试申论热点。
【背景链接】
廉价药又被称作基本药物,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197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必须提供廉价药,以满足基本医疗需求。一项对全国12城市40余家三甲医院临床用药情况的抽样调查显示,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基本药有500多种,短缺的已高达342种。
【综合分析】
廉价药是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药,但如今却成为市场上难以买到的药品,究其原因:
一是“以药养医”的弊端。“以药养医”是以医生的劳动来实现药品的高附加值,以药品的高利润拉动医院的经济效益,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这必然会促使医护人员在给患者用药时多青睐于“昂贵药”,而不使用能达到同样治疗效果的“廉价药”。
二是药品低价竞标采购机制的因素。按照我国现行的药品集中招标办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必须通过竞价采购。药厂为了中标,往往采用低价,甚至是“赔本赚吆喝”的方式竞标。但是在中标后,为了保障药厂的利润,厂家对“廉价药”是采取减产或停产的方法,把主要精力花在“高价药”上,因此,“廉价药”越来越少,甚至消失。
三是定价机制不完善。国家发改委此前有规定,药企在生产过程中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单独定价,这本是为鼓励药企研发新特药,但由于审批宽松,成了药企规避政府价格管制,抬高药价的工具,部分药厂通过改变剂型、规格、包装等方式开发成新药,从而导致廉价药退市。
【对策措施】
一方面,国家应合理限价,为药品供应商留出合理的利润空间。按照《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规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药厂生产“廉价药”的利润,保障“廉价药”的供应。
另一方面针对“廉价药”,国家要进行必要的财政补贴。一些“廉价药”是进入医保的药物,涉及基本医疗保险,药价难以提升,药厂很难通过市场来调节价格,这就需要国家对一些确实利润微薄甚至“赔钱”的药品,予以一定的财政补贴,让“廉价药”发挥出应有的功能。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