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作创新,成为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拟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5名。
三、报考条件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的高校辅导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作风正派,热爱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2、报考人员必须是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报名时应在岗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需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4、具有硕士学位(凡在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5、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四、报名时间、地点
1、网报时间:2016年2月23日—28日,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报,否则报名无效。
2、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3月1日—4日(函报3月4日截止)
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现场确认地点: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19室)
五、报名程序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点击“考生登录”,在博士招生栏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传照片并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及招生单位提供给考生下载的附件(《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材料考生不需装订)。
2、考生填写完有关表格,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下列材料(外地考生可函报,其报考材料须用特快专递于3月4日前邮寄至我校研招办,逾期报名无效):
①《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通过研招网“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生成的信息表,其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不需填写);
②《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③2份《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表》;
④《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粘贴照片处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公章);
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地函报考生只需交寄复印件);
⑦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除陕西省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外)拟录取前(5月20日前)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证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认证报告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咨询电话:010-82379480);
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3、报名费标准:
考生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90元,成功缴费后,研招办审核报考材料,未成功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4、准考证:请于4月18—22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使用期间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5、请广大考生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六、初试及复试
1、初试时间:2016年4月23—24日
初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初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
①外国语(不含听力)
②业务课2门(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与复试考生名单请于5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3、考生复试时在我校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报名申请材料和考生思想道德素质、工作实绩等方面,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2、招生简章如下:
陕西师范大学2016年招收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提示:考生网报所选导师仅为参考志愿,复试录取时由导师组确定指导教师。
3、所有被录取的高校辅导员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方式,录取单位、被录取的辅导员和辅导员所在学校三方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不超过六年。
4、本简章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