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别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录递补工作的有关规定,现递补以下考生参加面试:
请递补考生按照《民建中央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联系电话: 010-85698124、85698125(传真)
民建中央机关人事处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