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为确保我县2016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的,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相关学历可作为相应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对无法确认及其外省的中专学历证书,考生须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提交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学校录取新生名册。
二、报名管理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16年1月12日-31日(报名网站截止的时间1月31日为省、市确认终审时间,我县1月25日审核、汇总后报送市级审核部门,之后不再接受现场审核)。
2.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
(二)现场确认
1、为做好报名工作,请各考生于2016年1月21日-22日到县卫计局医政科进行确认。应届毕业生则由学校统一到该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我县不接受应届生报名。
2、资格审查现场提交材料:
①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③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年制专科需要提交中专证明);
④实习证明原件(也可提供复印首页、实习结果页、首、末次实习科室页盖人事档案章的复印件)。
上交材料要求: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粘贴档案袋正面。所有复印件(毕业证、身份证)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并于另一份报名表装订左上角,毕业证、实习证明(包括3+2的中专证明及外省中专学历证明材料)装订左上角,均装入档案袋内,以上材料均需A4纸打印。
三、收费标准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收费方式,标准按照往年标准执行,暂收130元,多退少补。
四、准考证打印
2016年4月21日-5月14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时间参加考试。
请各考生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并进行确认,以免造成漏报、迟报。
沂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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